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加码" 剑指违法拍卖等不当行为
来源: 中国拍卖信息网作者:时间: 2021-05-06
“对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违法拍卖、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错误分配财产、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就“如何为民营经济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话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大多数中小微民营经济企业因资金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低,特别是一些外贸依赖性企业,受到的冲击更为严重。对于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需求,检察机关将如何回应? 为民营经济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首先要做到平等保护。在冯小光看来,要实现国家、集体、私人以及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在民事检察工作中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平等原则的内涵和要求,在监督履职中对包括国家、集体在内的各类民事主体一视同仁,不能基于身份不同而搞差别对待。 企业因不当执行陷入生产困境,怎么办?对此类执行乱象,冯小光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全国民事检察条线要加强涉企业民事执行监督,防止企业因不当执行陷入生产困境。对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违法拍卖、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错误分配财产、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 “敦促法院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监督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冯小光说。 记者注意到,在当下的涉疫情纠纷中,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是经常被引用的抗辩理由。对此,冯小光表示,在办理相关合同纠纷案件时,要综合考虑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精准适用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条款,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疫情对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冯小光介绍说,第六检察厅将指导各级各地民事检察部门,通过民事监督和执行监督不断加大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帮促民营企业恢复良性运行,提振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