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 7月25日10:00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QF-H(2023) 007 号砂石资源(2023年千佛镇金溪沟河道清淤疏浚富余砂石 ),预估数量4000000 吨。竞买保证金 600 万元,起拍价为 18.48 元/吨。标的拍卖成交价含 4.5%的资源税及 13%的增值税。
二、特别说明:
1.以上砂石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情况已作充分披露和展示,该标的物的提取需在2023年汛期结束后,具体实施依据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2023年度清淤疏浚实施方案。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采挖装车需由委托人负责,买受人(即成交竞买人)在委托人监督下完成标的物的过磅(以委托人提供的项目实施现场计量设备为准)、转运,最终成交价款按照实际转运的标的数量计算(最终成交价款=成交单价×实际转运数量(吨)),实行多退少补。佣金按本公告预估数量(吨)计算不多退少补,竞买人须自行实地查勘标的,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视为已实地查勘并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标的种类、品质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竞买人应自行查验以上标的种类、品质等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告知或提供的有关信息,并不意味对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标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3.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绵阳市安州区建投矿业有限公司;开户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州支行;账号:16001200001353)支付5000万元预付成交价款,并与委托人签订《安州区砂石资源项目拍卖合同》;成交60天内再缴纳2000万元,后在转运过程中实行日对账、月结算,结算数达到6650万元以上即交易完结,清算后按无息多退少补。
4.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标的提取,在前述约定时间内,标的物价值涨跌均由委托人和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完成标的物提取视为交易终止,双方按实际转运量结算。买受人需每日与委托人进行对账并签字确认,每月按实际转运量进行结算。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暂时无法继续履行的,经买受人申请,委托人同意后,转运期限可以根据耽误工期顺延;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连续半年无法履行的,买受人可申请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实际转运量结算,剩余款项在办理结算后6个月内无息退还。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范围进行转运,不得擅自转运非拍卖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安州区砂石资源项目拍卖合同》,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交由委托人处置,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并追究买受人相关责任。
5.买受人须自行协调和配备转运工具和路线,如因任何非委托人原因导致不能实施拉运和施工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损失。
6.拍卖成交后,涉及货物运输的,买受人须严格按照《绵阳市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绵阳市安州区矿产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遵照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有关超限超载管理方面的要求,运输路线途经绵阳市安州区超限超载临时执法监测点所需的《绵阳市安州区砂石、矿产品承运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7.拍卖成交后,以上标的的卸料、运输、保管、保险、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接收、提运标的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任何人员或交通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8.买受人提取以上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道路扬尘须及时清理,不得引起当地群众意见。
9.以上标的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砂石卸料、运输及加工费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措施费用等)
10.买受人在以上标的转运过程中,须符合其他第三方的规定和要求,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三、竞买人报名资格:
1.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体。竞买人需提供满足堆料使用的合规堆场,并提供相关土地证明文件。竞买人报名需缴纳保证金600万元,成交3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成交价款5000万元,未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则没收保证金,并取消买受人购买资格。
2.竞买人应于2023年 7 月24日17:00前将相应竞买保证金付至指定账户(户名: 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 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4400120000023484;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并携带有效证件:A、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合规堆场证明文件(包括土地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堆料方案等)等;B、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合规堆场证明文件(包括土地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堆料方案等)等,于2023年 7 月24日17:00前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 月24日17:00。
五、拍卖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自2023年 7月 18日起至 7 月24日止。
2.展示地点:拍卖标的堆放于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千佛镇金溪沟河道清淤疏浚富余砂石堆放处。
3.请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拍卖标的。与标的拍卖有关事项的咨询,请详询本公司。
六、拍卖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完成网络报名手续(具体要求请阅读中拍平台告知的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2.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了保证金并完成中拍平台网络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我公司签署相关的竞买资料,否则将无法参与竞买,其后果自负。
3.其他事项请竞买人详细查阅我公司发布的相关拍卖文件。
4.公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21号3楼(报名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31楼。
5.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3980401568。
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 7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