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国土资源局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乐至县国土资源局
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乐国土公〔2015〕拍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乐至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位 置 |
净用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 要求 |
起拍价 元/m2 |
增价幅度 元/m2 |
保证金 万元 |
(2014)05号 |
天池镇北郊三社 |
3727 |
商住 |
建筑密度≤25%、综合容积率≤5.5、绿地率≥20% |
1800 |
10 |
140 |
(2014)16号 |
童家镇黄岭铺村四社 |
2001.68 |
商业(加油站) |
综合容积率≤0.3,绿地率≥15%,建筑密度≤20% |
1350 |
10 |
200 |
〔2014〕64-A号 |
天池镇瓦窑沟村六社、香炉沟村一社 |
56109 |
商住 |
建筑密度≤30%、综合容积率≤3.0、绿地率≥30%、停车位≥0.7个/户 |
1500 |
10 |
1700 |
(2015)01号 |
童家镇黄岭铺村四社 |
2002 |
商业(加油站) |
综合容积率≤0.3,绿地率≥15%,建筑密度≤20% |
1350 |
10 |
200 |
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凡在乐至县有超期土地欠款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及其参与组建的股份制公司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可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如已竞得一宗土地时,剩余竞买保证金满足其他地块竞买保证金要求并同时具备其他地块竞买资格,即可参加其他地块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由乐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资料。
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24日16时止,到乐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如汇款或转帐须在报名截止时到帐)。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拍卖会定于2015年3月25日上午10:00时在乐至县土地储备交易大厅举行拍卖会。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拍卖文件。拍卖文件于2015年3月4日8:30时起(节假日除外),在乐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发售。
联系地址: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84号 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31楼
联系电话:13882990915 13094459085 028-86202668
联 系 人:赵女士 海先生
帐 户 名:乐至县土地统征整理办公室
账 号:88200120003872007
开户行:乐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网 址:www.myy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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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