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剑国土供[2013](拍)字26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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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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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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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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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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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让
年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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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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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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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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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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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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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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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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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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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9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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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兼容商服用地
(配比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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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不大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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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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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40%(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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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拍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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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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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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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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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由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四川省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1月15日,到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5日,到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4年1月15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1月16日上午10时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文件。
(二)本次拍卖总价款不包含国土部门办理手续的费用和交易费,也不包含拍卖佣金、其他单位相关费用和税金。
(三) 土地竞得人须在宗地西北角配建不小于600㎡的广场;宗地内CNG加气站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协商并出资搬迁;
八、联系方式:
(一)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7号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赵树伟 杨 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开户单位:剑阁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剑阁支行
账 号:122572946191
(二)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
联系人:海 波 联系电话:028-86202668 13094459085
十、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四川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