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剑国土供[2013](拍)字24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 让 年 限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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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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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4 |
剑阁县元山 镇千米大街 |
11670 |
商业兼容居住 (配比3:7) |
不小于1, 不大于2.2 |
不小于 30% |
不大于 28% |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
700 万元 |
15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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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欠缴政府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18日,到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8日,到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文件。
(二)本次拍卖总价款不包含国土部门办理手续费用和地产交易费,也不包含拍卖佣金及其他单位相关费用和税金。
八、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7号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张 涛 杨 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开户单位:剑阁县财政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剑阁支行
帐 号:2309447529020102552
九、网上公告地址:www.landchina.com
十、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